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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助力基层治理 能动调解倡树时代新风
时间:2024-03-04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3061

3月4日,义安区人民法院天门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据悉,双方当事人相识相恋后于2023年12月30日举行订婚仪式,后双方因矛盾解除婚约,原告遂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订婚当日原告及其父母给付被告的彩礼钱等。


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涉彩礼纠纷案件处理不好容易使矛盾升级,影响社会稳定。为妥善解决该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并联合被告住所地的金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全程参与指导。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既面对面沟通,又适时进行背对背协调,因双方在场亲友情绪较为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不懈,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彩礼新规”,法理、情理兼用,认真倾听双方的想法,引导换位思考,寻求最优解。经过反复磋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当日返还了相关款项,矛盾就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防范了矛盾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历史久远,既代表着男性对即将迎娶伴侣的承诺和尊重,又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都对彩礼问题作了相应规定,树立了正确导向。彩礼只是组建新家庭的一个小环节,最重要的还是要崇尚节俭、互相包容、互爱互敬。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涉“彩礼类”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既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有效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树立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尚,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图:汤慧芳,文:王梦)